他给她的金桐已经凋谢了,而此生,金桐都不会再开了。
三年前林开想给闺蜜一个惊喜,一个人跑到了她最喜欢的乐队的驻唱酒吧,想弄到主唱的签名和一句生日祝福,录个小视频也好。
并不容易,零点酒吧因为这个乐队的关系,人满为患。转了半天,没有空位,只好硬着头皮找了一处跟人拼了一桌。离下场方向最近的就是这个位置了。
对方也是一个人,一个看着三四十岁的男生,一米八左右的身高,身材很好,没有中年男人的啤酒肚,眼睛大大的,像是在等人。林开说,“不好意思,我等下中场休息就走了,只坐一下下。”
就这样认识了,男人叫做朴南,做服装生意,有品有颜,当然林开也不差。林开是那种看过一眼并不觉得惊艳,但是老是想着回头多看几眼的姑娘,相处起来舒服。
朴南说:“没关系,我也一个人。是喜欢这个乐队吗?”“嗯,是来要签名的,闺蜜特别喜欢这家主唱,还不知道抢不抢得到。”林开放松了一点,她在陌生人面前其实很难自在。朴南说:“这样啊,你等一下”,起身去了前台,跟前台交代了几句什么,然后前台的酒保就出去了。
朴南回来坐下酌了口酒说:“等下有人给你送来”,林开愣了下,眼睛瞪大看着朴南,“你怎么做到的~”
原来朴南是酒吧的股东。
就这样。加了微信,留了电话。
林开开始并没有想着跟他怎么样。小小的喜欢在心中慢慢出来,发现两个人都喜欢旅行,而他去过的地方比她还要多的多,有很多新奇的东西;都喜欢读书,把《百年孤独》解译到佩服的程度;都喜欢喝茶喝咖啡;直到朴南说,我想见你。
虽然同在一座城市,除了那天偶遇,就再也没有见过。
那天林开刚要睡,收到一条微信:我喝醉了。
第二条.突然想知道你睡没睡。
第三条:我想见你。
林开心脏扑通扑通跳起来。那应该就是爱情的心跳吧。
即便如此,没有了解清楚,林开也知道自己害怕。
见面还是在两周之后的上海。
林开去上海出差,巧了,朴南也在上海,两个人位置还不远,就约了一处吃午饭。
朴南还是很绅士,大方得体,反而林开心跳的太快,有点害怕自己脸红被看出来。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快结束的时候朴南说,“我晚上有个饭局,你能不能陪我去?”
林开不知道怎么回答:“以什么名义呢?”朴南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突然有点害羞“我跟朋友说我带女朋友来今天。”
一个好看的大男人害羞好可爱。哈哈。林开说“好。”说完好后悔。朴南说:“真的?那我晚上七点来接你。”
整个下午林开都心不在焉,一直在走神,害怕还是期待,自己也说不清楚,开着会轮到她发言了的时候正懵着,脑子里都是朴南的眼睛和他发的微信。
下班了,林开站在洗手间间的镜子前发呆,虽然比朴南小了十四岁,但是也知道意味着什么。
是喜欢他,还是喜欢这个年纪事业有成,被经验和物质堆砌起来的男人?林开不知道。跟他在一起很自在,他会小心照顾她的小骄傲,和他在一起,有新鲜的东西流进大脑,见识不一样的思想,又并不觉得自己高攀了。
她指尖碰碰自己的脸,二十七岁,过了一脸胶原蛋白的年纪,多了一些从容大方得体和品位,多了一些自信和豁达,独立到恰到好处。反而比初入社会的小女孩可爱一些。不过也是涉世未深,真正的社会是什么样的,林开是不知道的。
朴南的车,停在楼下,林开走到门口脚步又慢了下来,紧张看到他,感觉到自己是不是裙子歪了,口红有没有掉色,手包是不是正面朝外呢,重新检查一遍,走出门口,冲着朴南美好的咧开嘴角。
一顿晚饭,朴南的朋友五个人,他和他的朋友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照顾得体,细节入微,有一些谈恋爱的感觉。
再然后,一切情侣之间该做的不该做的事都做了。
回到北京,林开觉得有点不可思议,竟然恋爱了,和从来没有想过的遇到过的人。他甚至连问都没有问过她愿不愿意做他的女朋友,就这样顺理成章似的变成了他的女朋友。林开觉得,跟他在一起好像世界都不一样了,他甚至打破了她原本的思考习惯,她有时候喜欢他的小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