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悲剧听起来就像一个故事,尤其是结尾看起来更是带上了许多玄幻色彩。丁志龙敢以自己金牌记者的名字打赌,如果写出来肯定会骗取不少善男信女的眼泪;但这些都不是他此时关心的问题,更不想了解故事的主人公都是谁,以及跟连环凶杀案有什么关系。
“晚上、撒谎、抬头,猝死。”这就是凶杀案中所有死者身上的共同点,在这个蠢笨的小徒弟还依然懵懂的时候,他就已经识破其中关窍;虽然不知道这里隐藏着什么奥秘,但他还是利用这些,设计死了宿怨已久的刘柳,给自己的好朋友推到了主编的位置上去。
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打扫干净最后的手尾。
“是个倒霉的家伙!”丁志龙是这样想的,暗暗捏紧了藏在口袋里的喷雾,这是他托关系从黑市里搞到的特效迷雾,放倒一个人不需要超过5秒钟,只需要对着常天乐的脸上轻轻一喷,然后把他塞进后备箱,拉到郊区的山沟里随便找个地方一埋,三年五年、十年八年,谁也别想找到这个失踪人口;而且没有人知道自己跟他有过什么恩怨,谁也不能怀疑到我姓丁的身上。
正在这么想着,却冷不防常天乐突然问了一句:“吴争是你的爱人吧?”乍一听到这句话,丁志龙吓了一跳,下意识的矢口否认:“没有!”紧接着,他的脸色就变得难看起来,自己的否认不仅没有任何作用,反而因为某些原因,他也陷入极度危险的境地!
“你怎么知道的!”他恼羞成怒的呵问道,掏出喷雾就向常天乐喷去!刚一闻到这个味道,常天乐就感觉一阵头晕,整个办公室似乎都摇晃了起来,他竭力保持这最后一丝清明,狠狠的向丁志龙扑去……
不发病的时候,吴晓婷是整个医院里最安静的人,她从不跟任何人说话,只是喜欢一个人坐在医院外面的长椅上,出神的凝望着前方。
所有的护工都知道这件事,也乐的不用费心照顾她,所以在平常的日子里我的没有人对她报以太多的关注。
而就在一个下午,坐在长椅上发呆的吴晓婷,她的脸上却突然流露出灿烂的笑容。
前面不远的地方,一个男人背对着夕阳慢慢走来;那眉眼、那笑容,依旧如当年一样。在他的身后,还亦步亦趋的跟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
男人走到他的面前,用温暖的怀抱笼罩着她,温柔的说道:“小婷,咱们回家吧!“
吴晓婷眯着眼睛,像小猫一样在他的怀里磨蹭着,轻轻的嗯了一声。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单位的老电影院改建成了一个室内塑胶篮球场。无论是乡下还是城里,这在当时可算得上是一个比较上档次的玩意儿了!
我爱好篮球运动,尤其喜欢篮球能够乖巧地在兄弟们的肢体之间,经过一番传切配合后,投进篮筐所带来的刺激和快感!
那年,正值当打之年。球馆正式开馆后,第一场就有我和兄弟们的比赛,大家都特别激动!
比赛开始了!霎时间,自由的空气变得沸腾起来,球员的叫喊声、观众的欢呼声、裁判员的哨声、还有运球声、篮球撞击篮筐的声音、运动鞋与地板摩擦的声音汇成了一首爵士交响曲。兄弟们在对抗和奔跑中,华丽地做着转身、运球、传球、投篮等各式各样的技术动作。
常言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其实,在运动场上的正确表达应该是“眼晴看到为虚,身体做到为实”。双方死咬紧防,各不相让。第一节用时将近一半,双方比分仍是尴尬的0:0。我感觉双退发软,气喘吁吁,真是有种"力到用时方恨少″的无奈。但为了捍卫集体的荣誉,我仍咬牙坚持着。
电子计时器一秒一秒地流逝着,第一节时间已经过了4分16秒的时候,球拳在我方球员手中。双方球员身体对抗激烈,像变阵法似的,前后左右紧张地穿梭。篮下几乎“乱作一团”,没有我的一席之地,只得远远地站在三分线外,等待着策应和防止对方快攻。
眼看我方就要到24秒了,篮球突然从内至外传到我的手中,对方一名高大强悍的队员早已经发现时间快到了,想防个我24秒违例,于是猛虎般地向我扑来。此时的我压力山大,紧张万分,心都快提到了嗓子眼儿!
时间不容多想,我先将球从左手交到右手,稍稍向右边倾斜了身子,说时迟,那时快,猛得又向左边变向,杀了个回马枪,球跟着从右手转到了左手,在那名防守队员还没有完全“咬”过来的时侯,我拼命地双脚跳起,后仰身体,同时将球狠狠向篮筐“砸”去,只听“咣当”一声巨响,只见篮球从篮板上反弹到篮筐上,在篮筐四周涮了一圈,最后进了篮筐。球场上顿时一片欢呼,我不由地握紧了拳头,一边跑一边为自己叫好:“好——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