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六安新闻

  为进一步规范六安市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质量,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9月23日至30日,市卫生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市疾控中心对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报告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由市卫生局曹云龙副局长、何曙春副局长、杨阳调研员分别带领督查组,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培训以及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督查组现场还查看了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项目完整性,传染病管理部门和人员设置,异常信息处理及院内传染病报告自查机制建立等情况;抽查了医疗机构感染科、内科、儿科等科室登记的传染病,检查评价报告质量,主要包括传染病报告率、及时报告率、报告卡完整率、准确率、一致率等指标。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医院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项目不全;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完整,有涂改;登记的传染病和报告的传染病例数有个例时间不一致;极少数医院出现传染病漏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卫生监督局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您可能还喜欢的
最新信息
返回顶部